徒行亦鞍
出自宋朝李之仪的《为人作真赞 其二》- 茅茨为居,脱粟为餐。牛衣自暖,徒行亦鞍。凡人皆友,是酒可欢。
略不践迹,未尝恤言。山林城市,随遇即安。一旦义重,杀生非难。
彼强增饰,宁知吾全。盖庶几不淫不移不屈者,而以乐吾之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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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诗描绘了一个隐居山林的人,他住在茅草屋里,吃的是脱粟饭,穿牛皮衣自暖。虽然他生活简朴,但与周围的人相处很友好,人们常来喝酒聊天,欢乐自有。他游走于山林和城市之间,遇到什么就安居何处,从不拘泥于某个地方。但如果有义务需要他付出生命,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。相比之下,那些只注重外表装饰的人,他宁愿保持自己的纯洁和坚定。总之,他过着自由快乐而又质朴淳朴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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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人作真赞 其二诗意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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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之仪
李之仪(1048-?)字端叔,号姑溪居士,无棣(今属山东)人。治平进士,为万全县令。曾从军西北,出使高丽。元祐中,除枢密院编修官,从苏轼于定州幕府,通判原州。徽宗立,提举河东常平。卒年八十馀。《东都事略》有传,《宋史》附《李之纯传》。著有《姑溪居士前集》五十卷,《后集》二十卷。词作有《姑溪词》,凡九十四首。冯煦谓其词「长调近柳,短调近秦」(《蒿庵论词》)。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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